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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重招)
项目类别: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
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
详细内容: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重招)(项目编号:QDZFCG-20190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QDZFCG-2019010)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重招)

(二)项目编号:QDZFCG-2019010

(三)采购类别:货物类。采购品目:A99 其他货物。

(四)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00万元(预处理、废气、污水处理等230万元,电气系统60万元,密闭系统10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采购日处理量为1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一套。(详细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六)设备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注: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本项目在评审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报名需由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提供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1、的证明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页;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注: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2)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11号颐和大厦A1栋2706室。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

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5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11号颐和大厦A1栋2706室会议室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www.qdzxgs.com)。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花都区新华街秀全路47号

采购人联系人:高工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20-8968122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11号颐和大厦A1栋2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4235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43350

E-mail:qdzxgs@163.com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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