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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PPP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服务
发布时间:2021.6.3-2021.6.23
报名时间:2021.6.3-2021.6.9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PPP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12-54-03-820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PPP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2项目概况

线路起始于香雪大道与开萝大道交汇路口东侧-香雪站,止于南岗路与黄埔东路交汇路口东侧-南岗站,衔接长岭居商务中心、玉岩中学、萝岗区图书档案大楼、萝峰小学、萝岗香雪公园、云埔商务中心、祥景陵园、展贸城等,线路全长14.392km,其中地面线11.62km、高架线2.78km。全线共设站19座,其中地面站18座、高架站1座;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调度指挥中心与1号线共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机电设备系统、车辆基地、车辆等。

测服务内容: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工程的工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基坑监测、建筑物主体结构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以及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1.4招标控制价为298万元。最终费用以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价为准。

2.1.5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2.2服务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3项目编号:QDZFCG-202100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涉及的工程监测),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2021年3月至5月社保记录(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5已接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3.6 投标人需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②投标人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10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填报内容进行评审)。


4. 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63900分至2021691730分(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11号颐和大厦A1栋2706室,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4001470904050342056

银行:建行广州建设路支行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3766216

5.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630000分至2021623930分。(北京时间)

注:(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黄埔区轻铁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13366549685,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32号二层201-3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6239 00分(上午),截止时间:20216239 30 分(上午)。(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16239 30分(上午)。(北京时间)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6.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411号颐和大厦A1栋2706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0号、32号二层201-3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3665496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66549685

202162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黄埔区轻铁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我单位承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公告关于“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的规定,并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列入广州市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情况。

八、我单位承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公告关于“投标单位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涉及的工程监测),且需在有效期内”的规定,并承诺我单位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涉及的工程监测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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