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服务
招标项目答疑
监 理
施 工
设 计
资格预审公示
中标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标信息→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增槎路—水产批发市场、南洲路—海珠客运站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施工第二次招标
项目类别:施 工
发布时间: 2007年11月21日
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26日----2007年11月27日
详细内容:

增槎路—水产批发市场、南洲路—海珠客运站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200781号批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现对增槎路—水产批发市场、南洲路—海珠客运站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槎路—水产批发市场、南洲路—海珠客运站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增槎路—水产批发市场、南洲路—海珠客运站等2座人行天桥施工,桥梁最大单跨为35.22m


五、预计发包价:700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1126----20071127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


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二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


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310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


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1127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1127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


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原第一次公告时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若参加第二次公告报名,需重新签名确认,确


认后可沿用第一次报名资料。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


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


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


市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www.gzszyl.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


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注: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8号4号楼  邮 编:510060
电 话:020-83842351、83767728  传 真:020-83843350